法律问答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能拿着不起诉的决定恢复驾照吗?

酒驾醉驾
2023-06-03 1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驾后检察院不起诉,驾照也是无法恢复的,因为醉驾吊销驾照的信息是存入公安部的驾驶员信息中心数据库的,所以无法恢复,并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或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驾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驾照也不能恢复。
    当事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可以进行恢复,即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被吊销的驾驶证也不能进行恢复。
    当事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当事人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之后,可以再次去参加机动车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当事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跟追究刑事责任是两回事,两者之间不产生影响,应当各自适应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驾案件,在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如果有新证据,或者经过审查认为不起诉是错误的,可以重新起诉。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第三百零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第二百九十九条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
    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