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旷工一天罚款三天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3 11: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旷工扣三天工资违法。通常情况下,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规定。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决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除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外,其他单位都无权罚款,用人单位也无权7罚款。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处罚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


    法律依据
    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


    法律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


    法律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旷工一天的,可以扣旷工当天的工资,而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对罚款有异议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旷工一天的,可以扣旷工当天的工资,而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对罚款有异议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