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里问题,老小区上下水改造,整个单元因为一户不同意而无法改造,老管道经常出现问题,未来可预见的损失

业主维权
2023-06-03 13: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管道正常老化、自然损坏,由管理者和物业负责。如果是个人主观原因,则需要实际损害人负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