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写离婚起诉财产清单的范文?

起诉离婚
2023-06-03 13: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等。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可通过如下方式制作离婚案件的财产清单:需要由有关人员依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做好明确的划分。然后依据其划分将范围内的财产列举在清单上面,并进行拍照备份,制作清单应当具有2名以上的人员在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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