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无意把我的手机屏幕摔坏(970元),对方拒绝赔偿,我可以报警解决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03 14: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友好协商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摔坏别人手机如果手机的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要有确切的证据,同时列明具体的损失。个人信息被人冒用的,可以选择报警。另外还可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具体的损失清单等,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