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户口在男方那边,监护人是我,因为男方10多年未与家人联系,这种情况想给孩子申请低保可以吗?需要什么材料

2023-06-03 15: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与否与申请低保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没有离婚,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二
    规范户籍认定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
    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
  • 要想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当事人需要携带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一般可先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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