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孔律师,你好,双方无结婚证,怎样才能把孩子的户口迁移跟随父亲?

2023-06-03 15: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结婚证有小孩可以迁户口,需要迁入地区的户口登记机关出具一份准予迁入的证明,再凭借该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再将迁移证件提交至迁入地区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没有结婚证可以转孩子户口,只需要能够办理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可以凭借该迁入证明办理户口的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这与是否有结婚证没有太大的关联。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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