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今年60岁了。他为老板工作时眼睛受伤,手术后出院了。这些费用由老板支付。他们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现金结算的。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6-03 15: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获得工伤待遇,需要在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可以申请赔偿。工作中受伤,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构成工伤的条件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干与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发生事故受到了伤害会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以上条件你父亲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