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去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
2023-06-03 16: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3、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离婚应该要准备的证据有:
    1.夫妻关系存续的证据,也就是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以提供己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4.想要法院分割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权属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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