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父母收到我的对象10万元的彩礼不给我。我能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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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回。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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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女方以及女方的父母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回: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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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可以不退还。
彩礼虽然是民间习俗,但是在法律意义上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双方结婚之后,条件即成立。除非出现法定的几种情况,比如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虽已办理,但并未共同生活等,对方可要求退还彩礼,除此之外可不予退还。死亡不是退还彩礼的法定形式,不过出于家庭美德,善良风俗角度,如果对方死亡,对方父母生活比较困难,你虽没赡养义务但可以适当给与财物资助其生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
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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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