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一家公司离职时,扣除15%的年薪没有支付。因为之前公司会在年底统一支付员工被扣除的工资,所以毫无防备地签署了不拖欠工资的证明,但现在扣除的部分工资还没有按时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有机会获胜吗?

讨薪
2023-06-03 16: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法律分析: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请劳动仲裁后拿到工资的时间是在拿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后。如果公司没有起诉,公司也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