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判决下来,被告打算上诉,如果二审原告不满意还能上诉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17: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告上诉原告应积极准备应诉,原告可以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确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积极准备应诉。上诉权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是否胜诉取要根据一审的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情况、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内容等实际情况来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交通事故上诉的,二审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调解。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 1.对于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都上诉的,二者均作为二审的上诉人。
    2.法院通知开庭后,如诉讼参与人无正当理由未参与的,法院会缺席审判(针对被告、被上诉人)或按照撤诉处理(针对原告、上诉人)。
    3.对于二审撤诉且在法定上诉期未再次上诉的,则其不再享有上诉的权利,一审法院的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后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