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人都在外地,能不能在外地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6-03 17: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两人都在外地,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离婚:
    1、即使在外地,想要离婚的应当去到相关民政部门处申请离婚登记,该民政部门是当初结婚登记的部门;
    2、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准予离婚,起诉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二人都在外地的,可以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但是需要被告在外地长期居住。因为诉讼离婚的时候,原告需要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果符合相应条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就不可以。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
    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不少,此时,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