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任的关系出了问题,分手前答应给路费,分手后还要给吗?
-
1、给付分手费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属于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与,一般不可以索回。
2、但是,如果给付一方是有
证据证明这分手费是被胁迫、威逼、欺诈或者并非出于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给的,可以要回。
3、分手费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若男女双方因分手费闹上法庭一般也是不会得到支持。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分手后要求还钱,是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处理分手费纠纷时,一方若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费,应以书面的协议形式作出,最好按照赠与的方式进行处理,实际支付相应的款项后,也要留存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
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