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25日下午3点多,我妹妹在家玩,后来隔壁邻居家的狗跑到我家门口,(当时狗主人也在)、妹妹就拿东西给他家狗吃,被咬了,现在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找村委,村长、书记说打完针再说,(打完针就一个月了,有没有关系?)

2019-05-23 14:01: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侵权人还不赔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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