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生子女上女方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2023-06-03 18: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要准备的材料和婚生子女大致相同: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补办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未婚生子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申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婴儿的出生证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具有申请权利的人(户主、亲属等),依法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非婚生子上户口所需资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持有夫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户口簿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部门办理新生儿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的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发行印刷的户口簿、书籍。注意:派出所月底两天不办理户口。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必须提供资料:
    1、婴儿母亲户籍卡,已婚但户籍卡婚姻状况未变更的,应持本人结婚证明书;
    2、婴儿出生医院发行的出生证明书;
    3、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生育服务证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