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李永江律师你好,我丈夫和我已经分居四年了,现在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一直和我住在一起,他父亲0-3岁没有给一定的生活费,一年多,有时给,有时不给,我和他提出离婚,但他仍然想和我争夺监护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像我起诉离婚,监护权有多大的机会

起诉离婚
2023-06-03 21:10: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起诉离婚,孩子判给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如果没有离婚,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判断监护权的归属,如果离婚,监护权在对方,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监护权。起诉所需资料:l.起诉书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资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明等复印件
    (2)经常居住地证明书
    (3)儿童出生证明书或DNA鉴定报告书
    (4)结婚儿童抚养纠纷的,提供离婚证明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特别注意:请求变更。如果要求抚养费,请以儿童方面为原告,明确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和相应权限。
    (2)代理资格证书资料
    4、证书资料当事人提交的证书用A4纸单面复印整理成册。
    5、证据资料清单详细列出提交的资料的名称、页数和份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各资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准备上述资料,向法院提出申请,等待开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