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按以下方式分配财产:
1、如果父母有遗嘱,子女将根据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
2、若无合法有效的遗嘱,一般按
法定继承处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在分配遗产时有优先
继承权,
遗产分割平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