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3-06-04 04: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不还依法定程序起诉是有用的。依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当事人应当就其主张进行举证。即原告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经调查,认定借贷事实尚存续的,应当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有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当事人应当就其主张进行举证。即原告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经调查,认定借贷事实尚存续的,应当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 当事人对于欠钱不还的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有用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