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耽误病情致死亡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04 06: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医疗事故人死在医院的处理有:
    1、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2、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3、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
    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死亡的处理:
    1、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2、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3、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