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债务
2023-06-04 07: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东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9、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具有下列法定情形:
    1、在一人独资企业之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