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了孩子,没有结婚。我觉得我们活不下去了。我分手了。他不同意我坚持要分手,这违法

同居
2023-06-04 07:26: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建议打掉孩子,坚决分手
  • 男女双方没结婚的,因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当事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双方想分手的,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未办登记只举办结婚仪式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同时并不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时,双方当事人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