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消费者维权
2023-06-04 08: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消费者人格权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有: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根据其行为性质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或其他形式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1、以下是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行为:
    (1)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2)经营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3)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4)其他行为。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