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一下,公司转让前有个工伤事故,至今有二三年了,动过手术,就是关于赔偿金额还未解决清楚,现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06-04 09: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工作中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职工追偿。劳动者故意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职工追偿,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由于个人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该原因是个人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企业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基金也不需要赔偿;如果不是因上述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的,在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不需要赔偿;未投保的,则要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过失伤人,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伤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职工因为个人原因过失伤人,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