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不给学生回家

2023-06-04 09: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立学校不退学费犯法。如果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或者是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退还剩余的学费。若学校拒绝退还学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不让孩子上学一般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投诉学校违规的办法: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打电话进行投诉。或是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而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