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名举报可以撤销吗?纠纷解决后可以撤销举报吗(不是投诉)

网络诈骗
2023-06-04 09: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名举报不可以撤销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各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实名举报答复工作。必要时可以与本院有关侦查部门共同答复。
    答复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
    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回避。举报人发现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二)查询结果。举报人在举报后一定期限内没有得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举报的人民检察院询问,要求给予答复。
    (三)申诉复议。举报人对人民检察院对其举报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有权就该不立案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举报人是受害人的,可以向作出该不立案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
    (四)请求保护。举报人举报后,如果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保护。
    (五)获得奖励。
    举报人举报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有权根据规定请求精神、物质奖励。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如实举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 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
    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回避。举报人发现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二)查询结果。举报人在举报后一定期限内没有得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举报的人民检察院询问,要求给予答复。
    (三)申诉复议。举报人对人民检察院对其举报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有权就该不立案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举报人是受害人的,可以向作出该不立案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
    (四)请求保护。举报人举报后,如果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保护。
    (五)获得奖励。举报人举报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有权根据规定请求精神、物质奖励。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如实举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