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个人所得税年薪超过13万,纳税超过4000,能不能退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04 09: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可以,退税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申请个税退税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年收入不足六万元,但已经缴纳税款的;
    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但在预缴税时未进行扣除;
    3.因特殊情况造成前后税收优惠不同的;
    4.没有受雇单位但取得劳务报酬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