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精神病)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4 10: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能获得精神赔偿的情形:
    1、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3、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法律分析:如果的确没有能力赔偿,可以与对方协商付款的方式,如果对方不同意,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的确没有财产,他们也无法执行的。如果有财产不支付,法院会强制执行或处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3、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
    4、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
    5、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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