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打寒假工的,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写工作截日期,给我排班表上有让我回家过年的,后来我回家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寒假工没有请长假的,让我回去上班,但我已经回家了,年后才能回去,她说我这样是离辞,说今天不回去就不给工资,如果她真的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2019-05-23 15:28: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财产,是不可分割;
      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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