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副高级职称55岁不退休,57岁能退吗?

2023-06-04 11: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退休年龄可以不退休。一般职工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动员职工退休、退职。但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可以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必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掌握退休、退职的条件。
    凡是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就应当动员他们退休、退职。
    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对于应当退休、退职的工人,经过多次动员,仍然坚持不退的,可以停发其工资,改发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
    凡是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不得退休、退职。对伪造证件退休、退职的,要追究本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处分。
  • 除年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退外,早退还需要满足连续工龄满三十年等其他要求。其中工龄满三十年的,必须本人申请或同意,才能提前退休,否则的话,不能提前退法律依据:《关于工人、职员退休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
    (一)项规定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工人、职员因为年老或者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但是,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该以退职处理。
  • 法律分析:女性退休年龄为50岁,若工龄已经满十年,是可以办理退休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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