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被驿站寄错地方,然后他们那边签收了,但是把我拉黑了

消费者维权
2023-06-04 11: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发错地方有赔偿,赔偿的主体是运送快递的承运方。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投诉快递站点的,根据快递站点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未经消费者同意放在快递驿站、导致包裹丢失的,会按照标准对快递站点进行罚款。态度特别恶劣、有辱骂顾客和殴打顾客的行为,公司会进行严格的处理,对站点进行关停。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实名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 快递在菜鸟驿站丢了若是驿站是消费者指定的派送地点的则由消费者承担责任。若是快递员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就放到驿站的,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