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作为受害者,需要先预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4 1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看具体受伤情况才能判断
  • 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用的支付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有购买保险,并且符合理赔条件,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如果超出保险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责令人承担;
    2、如果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不符合理赔条件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什么
    1、必须与运行中的车辆存在某种关联,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3、是由于车方主观上有过错或者由于意外引起;
    4、必须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前医疗费,一般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预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