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我们一起生活了一年,然后我出国了。如果我现在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我会赔偿她吗?

离婚赔偿
2023-06-04 11: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有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只要夫妻一方达到上述情形之一,就需要进行离婚赔偿。无过错方也有权在离婚诉讼时请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精神病而离婚的,那么申请离婚的一方是要适当给予补偿的,补偿一般是可以分为一次性补偿还有定期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是需要看当地的物价等水平的,而且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
    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精神病离婚一般不要赔偿给她,因为其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范围之内,无需为此赔偿。但是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其他过错行为的,依法应当赔偿的,可以赔偿损害。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