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现场完工,工地工作一周多,老板三天没结

讨薪
2023-06-04 12: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劳动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所以,劳务关系讨薪可以找劳动局或者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工人辞工到期工厂不结清工资,这种情况应视不同情况来处理:1,若用人单位在该员工入职时已讲明,离职后的工资结算与其他员工一样正常发放,在离职时不一次性结清,针对这种情形,员工可以让其提供一个证明,提供银行卡号后等其打在自已帐户上。虽然与现行劳动法相冲突,但事实上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这与拖欠工资是有所区别的。2,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是有主观故意上的拖欠行为,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拒绝,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让其给予帮助与调解让公司结算个人应得的工资,对于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的规定,各省标准不一致,建议查询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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