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年前,网上贷款超过1000元,分期付款,我还了一期,然后我逾期了一期,然后他们各种虐待威胁。所以我还没有还。两年后,我威胁要偿还2万元。现在只有一个本金。我应该还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6-04 12:56: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用户应该先与贷款机构联系,申请协商还款。贷款机构同意用户协商还款,那么就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进行还款。而贷款机构拒绝协商,用户只能按照原来的还款计划还款,这时候可以先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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