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的孩子转到我的户口,应该怎么办理

2023-06-04 1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
    1.准备好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孩子以及户主的户口簿单篇复印件。
    2.办理身份证申请,手写申请理由。
    3.到居委会去盖章。
    4.带宝宝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拍照,需缴纳20元费用。
    5.一个月后带户口本和领取身份证的凭证去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1、如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的相关材料到有抚养权的一方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
    1、如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的相关材料到有抚养权的一方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