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南昌附属第一医院住院,医保卡异地开通报销。为什么我的住院费用一共12000多,才3000多?这是什么情况?

社会保险
2023-06-04 13: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和医保中心沟通协商解决
  • 医保卡异地住院报销的比例一般是70%到95%,具体如下:
    1、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
    2、乙类药品按80%;
    3、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
    4、3000-5000元报90%;
    5、5000-10000元报92%;
    6、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流程是什么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 法律分析:医保卡办了异地备案后,是不影响本地使用的,异地就医是在当地医保办登记医保相应信息,在异地就医结束结算时将信息上传给参保地进行结算的。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用对账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住院医疗费用确认医保基金支付金额的行为。
    医疗费用结算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按协议或有关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其住院费用明细信息转换为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信息,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人员个人以及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