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借了我2万元,同意一个月还钱,写了贷款协议,每月利息200元,如果不按时还款,违约金是利息的三倍,即600元,但已经逾期8个月,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04 13:46: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双方没有约定的,逾期的部分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如果有约定的话,则逾期部分按约定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
    二、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
    二、三款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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