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农村人,从村道修路到我家门口,需要我自己出钱吗?乡村公路户户通政策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6-04 14: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户户通是不需要老百姓拿钱的,但是可出可不出,修路属于公益事业。国家没有农村公路户户通的建设投资拨款政策,具体到当地,是由当地政府全资而建还是由政府补贴或村民自筹,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而定。
    但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农村公路户户通是不需要老百姓拿钱的,但是可出可不出,修路属于公益事业。国家没有农村公路户户通的建设投资拨款政策,具体到当地,是由当地政府全资而建还是由政府补贴或村民自筹,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而定。
    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并不是全额支付修路资金,而是根据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如果村里农民决定自行修路,国家会给该村一定的帮助,一般投入修路成本的50%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户户通是不需要老百姓拿钱的,但是可出可不出,修路属于公益事业。
    国家没有农村公路户户通的建设投资拨款政策,具体到当地,是由当地政府全资而建还是由政府补贴或村民自筹,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