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工,但是旷了两天工老师就说让我不要干了,上个月工资也不会发给我,让我直接办离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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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直接走的话,是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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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批,员工旷工直接走人,工资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即使旷工也应当发放之前上班的工资。由于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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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让员工辞职,不给工资,属于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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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