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6-04 14: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传唤需要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其传唤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
    2、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1.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其传唤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公安机关传唤需要的条件是: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不超过十二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