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不到点下班,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讨薪
2023-06-04 15: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要求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加班费。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工作日加班费用为正常时间的
    1.5倍;周六日上班的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3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公司要求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加班费。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工作日加班费用为正常时间的
    1.5倍;周六日上班的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3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