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大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出现赔偿,小股东怎么办

2019-05-23 16:23: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民间借贷经营活动。
      
    2、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从事特定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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