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一个朋友把我介绍到这里工作,因为他终于扣除了一天的工资,总共大约300元,他说他想起诉我。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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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如未果,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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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按下列流程起诉:向法院起诉索要工资的民事诉讼。符合下列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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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