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过了冷静期,离婚还需要30天吗?

起诉离婚
2023-06-04 17:0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民法典明确规定,必须等30天才能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男女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男女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期满后,男女双方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30天冷静期生效了,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夫妻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法典明确规定,必须等30天才能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男女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男女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期满后,男女双方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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