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6-04 18: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如下: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该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的,应视为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
    1、如果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都有偿还责任;
    2、如果借款是用于债务方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其配偶对债务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债务方个人的债务,配偶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中的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