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年终奖只发了30%,今年2月自动辞职,辞职后还能拿到去年年终奖的70%吗?

讨薪
2023-06-04 19: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中辞职年终奖是否仍应发放?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者符合一定条件后,用人单位在年终向劳动者另行支付一定数额的年终奖的,如果劳动合同未到年终而解除,司法机关应当审查劳动者是否完成了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是否成立。
    我认为该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请求不应该得到司法机关支持。
    如果年终奖系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只是为了加强管理,在每月报酬发放的时候将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予以提留,并在年终时作为年终奖向劳动者一次性发放的,由于该约定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则属于无效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对应期间的年终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法律分析:要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有年终奖的,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年终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发年终奖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请求获得年终奖了。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薪酬确认单等文件中单独约定的工资性奖金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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