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销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2023-06-04 20: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销驾驶证的情形:
    1.死亡;
    2.提出注销申请;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的,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 注销驾驶证需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同时需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果具有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注销驾驶证后的办理地点是:去车管所办理。申请注销的,填写《机动车驾驶员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和驾驶证,办理注销手续。属于被撤销的,车管所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录入《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属于被吊销的,车管所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