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与他人有工作关系而收受钱的,是否视为受贿罪

经济犯罪
2023-06-04 21:3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属于对象犯的。因为在一方构成了受贿罪之后,另一方应当会构成行贿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 受贿罪主体没有司法解释,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被委派到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属于对象犯的,因为在一方构成了受贿罪之后,另一方应当会构成行贿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
    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