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问题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04 22: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成立公司的话,需要出资的问题,不能有虚报注册资本以及抽逃出资额情况,对于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的事项,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约定。每一年都应当进行报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法律实务和审判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意见并不是十分统一,基于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虽然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仍然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在把分公司作为被告时,应当也应该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且在诉讼请求中写明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上述观点仍然为目前审判实践中的主流观点。
    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的规定,导致司法界对于分公司是否直接能承担民事责任,亦是有颇多争议。同时,查询相关的案例,目前也存在不少法院直接将分公司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并依法直接裁判承担民事责任与义务的。
    由于作为实体法的《公司法》尚未变更关于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因此尚不能作出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论断。但是本律师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或立法将作出调整,由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只是一个实务界的部分观点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它分支机构的财产。
    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

  •   
    1、如果公司被起诉,法院立案后法院会依法取证,并展开审理审判程序。
      关于对公司被起诉的后果可能取决于判决的结果,但是公司应该积极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如果法院判决公司胜诉,且判决生效,对公司被起诉的影响不大。
      如果法院判决公司败诉,且判决生效,那么公司应该履行法院判决,否则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当事人财产等。
      
    3、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